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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进一步激发创造力和市场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湖南作出贡献,现就我省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

  (一)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修订《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总结完善浏阳“三块地”改革试点经验,理顺国家、集体、农户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制度。全面落实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公共利益征地的相关制度规定。

  (二)推进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制定园区产业用地投入产出强度指导标准,探索建立省级及以上园区“标准地+承诺制”机制。制定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分地域建立用地效率标准,构建土地低效利用的倒逼机制、退出机制。健全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作价出资(入股)等工业用地市场供应体系。全面运行“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建立严格规范的规划快速调整完善机制,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

  (三)盘活用好存量建设用地。用足用好国家促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税费制度。采取政府收储、转换用途、资产租赁、合作开发、转让等方式推进国有企业存量用地盘活利用。深化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围绕“三权分置”探索盘活农村宅基地和闲置住房的有效路径。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制度,为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土地要素保障。

  (四)完善土地管理体制。加快建立完善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改革土地计划管理方式,建立我省建设用地指标库。稳步承接国务院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城乡建设用地供应三年滚动计划。完善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应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土地供应利用统计监测。开展城乡土地统一调查、统一规划、统一整治、统一登记,推动制定湖南省不动产登记条例。

  二、引导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

  (五)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重点推进各类人才和在城镇已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落户。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确保常住人口在就业创业等方面与户籍人口享有同等基本公共服务。健全与常住人口数量相适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分配机制。

  (六)畅通劳动力和人才流动渠道。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和覆盖到村(社区)的五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依法纠正身份、性别等就业歧视现象,保障城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权利。探索建立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优化国有企事业单位面向社会选人用人机制,畅通企业、社会组织人员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渠道。完善全省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提升人事档案信息化水平。

  (七)健全技术技能评价制度。以职业能力为核心修订完善评价标准条件,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和评审通道,推进社会化职称评审。深化职业资格管理方式改革,完善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制度。探索实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学历证书互通衔接。健全公共卫生执业人员培养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

  (八)加大引才引智力度。构建开放包容、灵活柔性的人才引进机制,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平台,畅通海内外高层次科学家来湘工作通道。在职业资格认定认可、子女教育、商业医疗保险以及在湘停留、居住等方面,按规定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来湘创新创业提供便利。以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建设为载体,打造全国科创人才新高地。鼓励企事业单位面对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按规定自主制定用人计划和实施人才招聘。

  三、推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

  (九)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大力实施企业上市“破零倍增”计划,建立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引导企业利用股票市场基础制度改革机遇做强做优。依托湖南省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湖南股交所“科技创新专板”,加大对科创企业上市培育力度。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的指导与支持。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

  (十)稳步扩大债券市场规模。引导和支持企业利用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注册管理制改革契机,提升企业债券融资规模和能力。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优质企业综合利用多种债券品种融资。优化债券融资环境,规范中介服务,建立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推进债券市场互联互通。

  (十一)增加有效金融服务供给。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发挥金融“工具箱”协同优势,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大中小合理分工的银行机构体系。加强银企、银政信息共享共建,发展产业链金融,着力提升对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制造业的金融服务能力。建立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激励约束机制,扩大政府采购保险产品和服务的范围,推进银行保险基础服务“村村通”。稳妥推进绿色金融创新,加强绿色信贷统计监测。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法治化退出机制。

  (十二)有序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以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为载体,扩大金融领域对外开放,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探索创新对非经贸合作金融平台和产品,提升对非金融服务能力。借鉴有关省市试点经验,逐步推进基金行业对内对外开放。

  四、加快发展技术要素市场

  (十三)加强职务科技成果产权保护。依托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抓好国家部署的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积极申报设立中国(湖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构建知识产权快速审查、确权、维权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支持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等领域的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

  (十四)改革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完善专业机构管理项目机制。建设一批开放型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加快建设一批基础技术、应用技术创新平台,积极创建高水平实验室,争取参与国家实验室建设。鼓励开展市场化社会化的科技成果评价。加强政企教研多方合作,设立专项联合资金(基金),建立健全科技成果常态化路演和科技创新咨询制度。

  (十五)积极培育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加快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建立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深入推进科研院所分类改革,推进应用技术类科研院所市场化、企业化发展。探索发展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新型研发机构。以“后补助”方式支持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根据其促成技术供需双方对接情况及成效,给予一定额度的奖补。鼓励各类技术人员兼职从事技术转移活动,支持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科技成果转化

  (十六)促进技术要素与资本要素融合发展。积极探索借力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科技保险等方式推动科技成果资本化。建立企业知识产权投融资项目数据库,推动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混合型质押,拓宽技术转移转化融资渠道。

  (十七)加大科技开放合作力度。深化基础研究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探索建立科研资金跨境使用机制。开展创新要素跨境便利流动试点,探索外籍科学家领衔承担政府支持的科技项目。大力发展技术贸易,促进技术进口来源多元化,扩大技术出口。支持企业、机构和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在深圳、广州、佛山等创新资源集聚地设立离岸科创平台,发展“科创飞地”。

  五、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十八)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完善基础数据库,建立健全数据开放、共享、交换的协调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的数据管理制度,落实《湖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结合“放管服”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需求,以业务系统与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接为导向开展数据治理专项攻关。探索建立促进企业登记、交通运输、气象等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和数据资源有效流动的接口标准、技术路线等制度规范。

  (十九)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围绕农业、工业、教育、医疗、金融、安防、交通物流、城市管理、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推动人工智能、可穿戴设备、车联网、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领域数据采集、接入、治理标准化。

  (二十)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合理布局数据中心,积极申报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探索开展湖南地理信息大数据交易,促进数据资源流动整合。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政策,分级分类加强对政务数据、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数据的保护。

  六、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

  (二十一)完善要素市场定价机制。完善城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与发布制度,逐步形成与市场价格挂钩动态调整机制。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资集体协商和企业薪酬调查制度。健全国有企业职工工资与经济效益同向联动、能增能减的机制。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落实并完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落实贷款利率市场化改革政策,督导做好存量贷款利率定价基准转换工作。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二十二)强化要素价格管理和监督。推动政府定价机制由制定具体价格水平向制定定价规则转变。推行要素价格公示制度,构建动态监测预警体系,逐步建立要素价格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要素市场价格异常波动调节机制,增强要素价格数据的收集、管理、分析、预警和应急能力。积极开展要素领域价格反垄断工作,维护要素市场价格秩序。

  (二十三)健全生产要素报酬决定机制。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全面贯彻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落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对科研、技术、管理等人才实行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充分体现技术、知识、管理、数据等要素的价值。

  七、健全要素市场运行机制

  (二十四)优化要素市场化交易平台。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打造规范统一的共享共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健全湖南省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交易等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技术成果转化公开交易与监管体系。对接全国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保护监测信息网络,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依托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逐步打造覆盖全省、分层分级的区域性科技要素市场体系。以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为载体,打造视频数据资产交易中心。

  (二十五)完善要素交易规则和服务。研究制定湖南省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实施政策。适时修订《湖南省技术市场条例》,规范技术市场交易行为。探索开展专项收入、应收账款等实物资产证券化。建立健全数据产权交易和行业自律机制。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鼓励要素交易平台与各类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合作,形成涵盖产权界定、价格评估、流转交易、担保、保险等业务的综合服务体系。

  (二十六)提升要素交易监管水平。依法加强要素市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健全投诉举报查处机制。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失信行为认定、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机制。针对要素市场薄弱环节,完善交易风险防范处置机制。

  (二十七)增强要素应急配置能力。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完善物资保障应急预案,建立对相关生产要素的紧急调拨、采购等制度,提高应急状态下的要素高效协同配置能力。鼓励运用数字技术,提升在应急管理、疫情防控、资源调配、社会管理等方面信息化、智慧化水平。

  八、组织保障

  (二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清单,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十九)营造良好改革环境。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持续深化对接“北上广”优化大环境行动。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进一步减少政府对要素的直接配置,确保各类所有制企业通过竞争等市场手段平等获取要素。

  (三十)稳步推进改革实施。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梳理提炼可操作、能落地的改革事项,对接国家要求、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示范。及时总结经验,深入研究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不符合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按程序抓紧推动调整完善。